

1.楚人卞和得玉璞﹐先后獻之厲王﹑武王﹐二王均輕信玉人之言﹐將"寶玉而題之以石"﹐以和為誑﹐而刖其雙足。及文王即位﹐和又抱璞哭于楚山下﹐王聞之﹐乃使玉人理其璞﹐果得玉﹐名曰和氏璧。事見《韓非子.和氏》◇遂用作典故﹐以"誚石"譏諷為政者不識賢才。
1.謂求簽。
1.荒疏,荒廢。
2.拋荒。
1.見"丟魂失魄"。
1.形容非常驚慌。
1.形容非常驚慌。
2.謂沒頭腦,無主見。
1.使開;放開。
2.撇去;放下。
1.喪亡。
2.猶言疏失。
1.見"丟盔卸甲"。
形容作戰時狼狽逃跑的樣子打得敵軍丟盔棄甲。
1.形容打了大敗仗時的狼狽相。亦比喻事情的失敗。
喪失體面。
1.活溜;靈巧。
1.轉動貌。
1.形容手忙腳亂。
1.扔下。
1.形容緊急匆忙的樣子。
1.用眉目挑逗傳情。
1.謂做眉眼。
丟臉。
1.妝扮。
1.方言。詈詞。
1.拋掉。
扔掉;拋棄雖是舊衣服,他也舍不得~。
1.亦作"丟針兒"。
2.舊時七月七日乞巧的風俗。
3.又舊時宮廷習俗,則以五彩絲穿九孔針,先穿完的為得巧,遲為輸巧。參閱阿英《女兒節的故事--"七夕"風俗志》。
1.見"丟掉"。
①丟棄那件心事總~不下。②遺失書不慎~,心里好不懊惱。
丟臉~現眼。
1.丟臉;出丑。
1.見"丟三落四"。
形容馬虎或記憶力不好而好忘事。
1.見"丟三落四"。
1.謂因較長時間不接觸而荒疏了。
遺失~行李ㄧ~文件。
放開不管~不干ㄧ這種事趁早丟開手。
1.喪失。
1.俗諺。擱下這樣,又弄那樣,意為忙不過來或應付不及。
1.方言。猶放心。
1.方言。形容合意﹑痛快。
1.謂用眼色向人示意。
1.見"丟巧針"。
1.原為棋術用語◇多用以比喻丟掉次要的,保住主要的。
表示‘這里…那里…’的意思~奔~跑ㄧ~張~望ㄧ~拼~湊ㄧ~倒~歪ㄧ~涂~抹ㄧ~一句,~一句。
1.指三國魏曹植。植曾封為東阿王,故稱。
2.東隅。
3.指阿膠。中藥阿膠以產于東阿縣(今屬山東省)者為貴,因以代稱。
1.同"東奔西撞"。
1.謂四處探問﹑打聽。
1.沂山神的封號。
南太平洋西部的暖流。太平洋南赤道洋流的南分支。沿澳大利亞東岸南下,最后匯入西風漂流。
納西族曾使用的象形表意文字。東巴經師以此文字寫經,故名。創制于公元7世紀或11世紀。約有一千字。字序從左至右,自上而下,服從圖畫需要,用大量字組表達文意。
1.指東白源,七十二福地之一。地在今江西省奉新縣境。傳說中的仙境。
2.指浙江省東陽縣東白山。亦以代指東陽縣。
1.古代朝會時,排列在朝堂東側的位次,多為文官。與西班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