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形容生活上完全靠人服侍。
1.挑東西時放在肩上﹐用來減少摩擦﹐保護衣服和皮膚的襯墊。
1.猶護軍。
1.麥門冬﹑鹿蔥的別名。
1.庇護并結交。
1.猶護脫。
1.見"護心鏡"。
1.救護。
1.猶護短。庇護。
1.秦漢時臨時設置護軍都尉或中尉﹐以調節各將領間的關系。魏晉以后﹐設護軍將軍或中護軍﹐掌軍職的選用﹐亦與領軍將軍或中領軍同掌中央軍隊。
2.唐中葉后﹐在神策軍設護軍中尉及中護軍﹐為禁軍統帥﹐以宦官充任。宋不設。清制﹐京旗有護軍營﹐置護軍統領以管理之。參閱《通典.職官十六》﹑《清文獻通考.兵二》。
3.唐以后歷朝置上護軍及護軍﹐為僅有名號而無職事的勛官。清廢。參閱《續通典.職官十六》。
4.清代以守衛宮城的八旗兵為護軍﹐設護軍統領以下各職。
1.官名。辛亥革命后﹐袁世凱在各省重要地區設護軍使﹐管理一個地區的軍務﹐其職權在鎮守使之上。
1.清代禁衛軍之一。分上三旗和下五旗﹐共八旗。營兵閹旗滿洲﹑蒙古兵的精銳者充當。專司警蹕宿衛﹑諸門的啟閉和鎖鑰傳籌等。雍正三年(1725年)﹐又設圓明園八旗護軍營﹐駐于該園周圍。
1.炕邊兩端用磚砌的護欄。
1.靴子。
1.草名。即烏拉草。產吉林﹑黑龍江一帶﹐用以充墊皮靴中﹐可御寒。
①設置在路邊或人行道與車道之間的鐵柵欄。②起保護作用的欄桿草地周圍有~。
研究維護人的身心健康、預防疾病、在生老病死各個階段中配合醫療進行護理、指導康復、慰藉病人的一門學科。
1.受過護理專門訓練的初級衛生人員。在各級醫療預防機構中協助護士擔任一般護理和病房﹑門診部等管理工作。也稱助理護士。
1.謂保護和鍛煉身體。
①把資料從書報上剪下來,貼在卡片或本子上。②一種手工工藝,用彩色紙等剪成人或東西的形象,貼在紙或別的東西上。
1.見"剪貼"。
1.《呂氏春秋.重言》"成王與唐叔虞燕居,援梧葉以為珪,而授唐叔虞曰'余以此封女。'叔虞喜,以告周公。周公以請曰'天子其封虞邪?'成王曰'余一人與虞戲也。'周公對曰'臣聞之,天子無戲言。天子言則史書之,工誦之,士稱之。'于是遂封叔虞于晉。"后因以"剪桐"為分封的典實。
1.盛燭芯馀燼的小筒。
1.猶剪發。
2.猶劈面。
1.殺戮。
1.砍削。
2.削弱。
3.謂取舍安排。
1.修剪。用剪刀等修整。
1.依陳樣剪裁。
1.猶剪桐。
1.鏟平,清除。
1.剪割。
1.貶低。
1.殺戮。
1.見"剪錢"。
1.謂修整樹木的枝丫。
1.徑直;直捷。
民間工藝,用紙剪成人物、花草、鳥獸等的形象。也指剪成的工藝品。
美術片的一種,把人、物的表情、動作、變化等剪成許多剪紙,再用攝影機拍攝而成。
1.舊俗,剪紙為幡,以招死者之魂,亦有為病人招魂者。或用為對遠行之人表示慰藉。
1.語出唐李商隱《夜雨寄北》詩"何當共剪西窗燭,卻話巴山夜雨時。"后以"剪燭"為促膝夜談之典。
1.裁剪縫紉。
1.考查審理。
1.檢點節制。
2.約束制裁。
1.節操;操守。
檢驗測定質量~。
1.擔任檢查工作的人員。
1.檢察機關的領導人,領導檢察院的工作。有權列席本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;對提起公訴的案件,由檢察長或由他指定檢察員以國家公訴人的資格出席法庭,支持公訴,并監督審判活動是否合法。
1.舊中國檢察機關的通稱。清朝末年規定設總檢察廳及高等﹑地方﹑初級檢察廳,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。北洋軍閥政府沿用。
1.檢查整飭。
1.查究抵罪。
①舊時戲曲演出時,在不閉幕的情況下,在舞臺上布置或收拾道具。②做檢場工作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