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道家登錄道籍的簿冊。
1.指晉武帝焚雉頭裘之事。《晉書.武帝紀》"太醫司馬程據獻雉頭裘,帝以奇技異服典禮所禁,焚之于殿前。"后用作稱贊帝王抵制奢侈的典實。
2.指晉羅企生母焚羔裘事。
1.猶焚身。
1.指燒毀債券買得人心的典故。戰國齊馮諼為孟嘗君往薛地收債,臨行前問"責收畢,以何市而反?"孟嘗君曰"視吾家所寡有者。"于是馮諼矯命以債賜百姓,盡燒其券,民稱萬歲。見《戰國策.齊策四》。
2.南朝宋顧綽私財甚豐,鄉里士庶多負其債。父覬之設謀,焚燒文券,并宣語遠近"負三鄌債,皆不須還。"見《宋書.顧覬之傳》。
3.唐宋清售藥債券堆積如山,歲終,度不能報,輒焚券,終不復言,積四十年,所焚券者百數十人。見唐柳宗元《宋清傳》。
4.后漢常思獻宋地絲息十萬兩債券,太祖即焚其券,詔悉蠲除之。見《新五代史.雜傳十一.常思傳》。
1.謂火焰熾盛。亦指火災或戰事。
2.古代把人燒死的酷刑。
1.猶燒毀。
1.燒殺。
1.失火之山。
2.猶焚死。
1.以火焚燒山林,烤干沼澤。
燒毀;燒掉~毒品。
1.焚燒身體。舊時宗教信徒以之作為一種祈禱﹑贖罪行為。
1.焚化尸體。
1.見"焚骨揚灰"。
1.燒燙的石頭。
1.燒毀書籍。多指秦之焚書。
2.指秦始皇焚毀的書。
秦始皇實行思想文化專制的措施。公元前213年,秦始皇采納李斯關于禁止儒生以古非今、以私學誹謗朝政的建議,下令焚燒除秦國史書及醫藥等技藝書以外的列國史書和《詩》、《書》及諸子百家著作。談《詩》、《書》者斬首,以古非今者滅族。禁民間私學,學法令者以吏為師。此為焚書”。次年因有方士儒生批評朝政,秦始皇于咸陽坑殺方士和儒生四百六十多名,此即坑儒”。
1.形容物體被燒得發出火光。
1.銷熔。
1.指介之推不受晉文公祿賜,被燒死在綿山事。
1.焚香誦經。
1.同"焚林而田"。
2.藪,林藪。
1.焚燒與屠殺。
1.指求雨。
1.謂焚毀玷辱。
1.魯僖公為求雨解旱,要燒死巫尪。被勸止。《左傳.僖公二十一年》"夏,大旱。公欲焚巫尪。臧文仲曰'非旱備也。'"杜預注"巫尪,女巫也,主祈禱請雨者。或以為尪非巫也。瘠病之人,其面上向,俗謂天哀其病,恐雨入其鼻,故為之旱,是以公欲焚之。"后以"焚巫"作求雨的典故。
①燒香~拜佛。②點燃香~靜坐ㄧ~操琴。
1.猶焚香禮拜。
1.燒香脆拜。表示尊敬服從。
1.見"焚香禮拜"。
1.形容清幽的隱居生活。
1.猶銷毀。
1.燒掉。
1.焚燒。
1.焚香修行。泛指凈俢。
1.亦作"焚硯"。
2.自愧文不如人而欲自焚其硯,不復寫作。《晉書.陸機傳》"機天才秀逸,辭藻宏麗,張華嘗謂之曰'人之為文,侈才少,而子更患其多。'弟云嘗與書曰'君苗見兄文,輒欲燒其筆硯。'"
1.見"焚研"。
1.焚燒。
1.見"焚逸"。
1.亦作"焚軼"。
2.燒毀﹑散失。
1.焚化并埋葬。
1.焚揉牽制。猶控制。
1.燒魚(祭神)。相傳周武王伐紂,渡河,有白魚躍入舟中,武王燒魚以祭。見《書.泰誓》◇借指開國君主受命之符。
2.燒毀魚袋,表示棄官歸隱。
1.《三國志.魏志.公孫度傳》"往來賂遺"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《魏略》"若苗穢害田,隨風烈火,芝艾俱焚,安能白別乎?"后以"焚芝"比喻賢人遭難。
2.為哀悼死者之詞。
1.燒烤。
2.燒灼。紂王制作的炮烙酷刑。
1.毀棄。
1.燒毀渡船。《左傳.文公三年》"秦伯伐晉,濟河焚舟。"杜預注"示必死也。"《晉書.蔡謨傳》"夫以白起﹑韓信﹑項籍之勇,猶發梁焚舟,背水而陣。"后用以比喻做事下定決心,不顧一切干到底。
1.猶破釜沉舟。喻下決心不顧一切地干到底。
1.燒,焚燒。
2.謂酷熱有如火燒。
3.形容內心像火燒般愁苦。
1.蘊積。
1.古時束麻蘸油制成的火炬。用來照明。
1.去勢的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