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《西京雜記》卷六"趙有兩毛遂……野人毛遂墜井而死﹐客以告平原君﹐平原君曰'嗟乎!天喪予矣。'既而知野人毛遂﹐非平原君客也。"后用為傳聞不實之典。
1.猶呼應,傳遞。
2.指學問的傳受。
1.謂接受文化教育。
1.即中暑。患中暑病。有的方言叫發痧。
1.接受委任。
1.收受私賄。
1.接受死的處罰。
2.術士所稱之兇神名。
1.佛教以每年七月十五日為受歲之日⊥尚于夏季安居修學,學畢,增一法臘,故稱。
2.泛指增加一歲。
1.婦女或雌性動物體內受精。
1.古代有授給人民田地的制度,民年二十后可受公家分與的田地,六十歸還。參閱《漢書.食貨志上》﹑《通典.食貨一﹑二》。
1.中聽;好聽。
1.接受他人的叩頭禮。
1.《尚書中候》載,河伯曾以河圖授大禹,后因稱帝王受命登位為受圖。
1.授予封地。
1.接受人家的委托。
1.受污染。
1.承擔放款者所規定的利息。
2.收取的利息。
1.基督教徒接受洗禮。
1.古時接待諸侯的一種禮節。
2.接受祭禮。
3.享受,享用。
1.遭受刑罰。
1.形成身體之形。
1.皇帝對有功臣民賜姓。如婁敬因向漢高祖建議都長安有功,被賜姓劉。
1.猶賦性,生性。
1.謂從師學習。
1.接受訓練。
1.受審問。
1.謂人君納諫。
①跟從老師學習受業于師門。弟子對老師也常自稱受業”。②傳授學業。參見受⑤”。
1.古代謂大臣接受皇帝的遺命以輔政。
1.得到好處;受到利益。
1.方言。謂婦女坐月子。
1.古代大將出征,接受天子所授的符節與斧鉞,稱為"受鉞"。
1.即受胎。婦女或雌性動物體內受精。
1.遭受災害。
1.受到責難或責罰。
1.受人知遇。
1.得到報酬。
1.接受上級委派的職務。
1.接受天地神明的降福。
1.受他人轄制。
1.承受帝位。
1.買主。
1.受到指責;承受罪責。
2.遭受折磨。
1.接受天地神明的降福。
1.接受胙肉。
1.古代天子﹑諸侯冬獵之地。
1.打獵。
1.捕捉。
1.獵人。
1.冬季打獵。
1.謂帝王巡狩方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