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亦作"醲醕"。
2.原指酒味醇厚。
3.比喻教化寬厚。
4.喻物質生活的富厚。
1.謂穿破窗紙。
1.腳印。
1.記述學派源流及其學說內容并加論斷的著作。清黃宗羲有《宋元學案》﹑《明儒學案》,清唐鑒有《國朝學案小識》。
1.謂學界的惡棍。
1.學習的同伴;學友。
1.學術機構﹑團體或高等學校等出版的學術性刊物。
1.唐制,府郡置經學博士各一人,掌以五經教授學生◇泛稱學官為學博。
1.見"學步邯鄲"。
2.(小孩)學習走步。亦比喻學習做,學習從事。
即邯鄲學步”(988頁)。
1.清代末期官署名,掌管全國學務,民國以后改為教育部。
2.中國科學院的學術領導機構,由優秀科學家的代表組成。現設物理數學部﹑化學部﹑生物學部﹑地學部﹑技術學部共五個學部。學部委員大會是中國科學院的最高決策機構。學部委員大會主席團是學部委員大會閉幕后的決策機構。
1.國子監。
1.即學政。
1.猶學佛。
1.指學校中的學生﹑教職員因對當時政治或教育制度﹑學校事務等有所不滿莑_的風潮。
1.猶言學歷,文化程度。
1.學習道藝,即學習儒家學說,如仁義禮樂之類。
2.學習道行。指學仙或學佛。
3.即學政。
1.根據學習者才能的差異而劃分的教習等級。
1.猶學田。辦學用的土地。
1.學習佛家靜坐斂心的修養方法。
1.舊指學校負責人。
1.科舉時代每次考試錄取的府縣學生的名額◇指學校收錄學生的一定名額。
1.猶學生。舊時讀書人或官場中自稱的謙詞。
1.《論語》首篇篇名,后借指《論語》。
1.憑借勢力把持教育界或學術界的人。
1.學習法律。
2.學校的法規。
1.學塾的俗稱。舊時私人設立的學堂。
1.辦學的經費。
2.學校規定的學生在校學習應繳納的費用。
3.個人求學的費用。
4.比喻為獲得某種經驗等所付出的代價。
高等學校的教學管理制度。用學分作為計算學生學習分量的單位,學生讀滿一定數量的學分,方能畢業。一般以每一學期的每周授課時數、實驗和實習時數以及課外指定自習時數為學分的計算依據,根據各門課程的不同要求給予不同的學分,并規定各種專業課程的不同的學分總數,作為學生畢業的總學分。
1.學校﹑學術界或一般學習方面的風氣。
1.官府發給生員的廩食。
2.舊稱教師的薪水。
1.學習佛法。謂出家做和尚。
2.指信仰或研究佛教。
1.學問的府庫。比喻學問淵博。
2.與學問﹑學術有關的機構,如秘書省﹑國子監之類◇稱學校為學府。現亦特指較著名或規模較大的高等學校。
富富有。五車五車書。形容讀書多,學問廣博學富五車,才高八斗|博學之儒,學富五車。
1.《左傳·襄公三十一年》"今吾子愛人則以政,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,其傷實多。"后以"學割"指學問﹑經驗﹑技藝尚未成熟的人。
1.學校。
2.舊指各府縣的孔廟。為儒學教官的衙署所在。
1.學習研究古代典籍。
1.學校的房舍。
2.指學校。
3.指古時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,如漢代開始設置的五經博士﹑博士祭酒,西晉開始設置的國子祭酒﹑博士﹑助教,宋以后的提學﹑學政和教授﹑學正﹑教諭等。又稱教官。
1.見"學館"。
1.學校的規章。
1.依仗勢力在學?;蚪逃鐬榉亲鞔醯娜?。
1.漢揚雄《法言·學行》"百川學海而至于海,丘陵學山不至于山,是故惡夫畫也。"言百川流行不息,所以至海;丘陵止而不動,所以不至于山。謂做學問當如河川流向大海,日進不已。
2.謂學問淵博。亦指學問淵博的人。
3.喻指學術界。
4.比喻廣闊無邊的學問領域。
1.以好人好事為榜樣,照著去做。
文學團體。因創辦《學衡》雜志而得名。1922年成立于江蘇南京。主要成員有南京東南大學教授梅光迪、胡先擰⑽忮檔取7炊雜冒諄叭〈文言,提倡國粹。
1.學習做官的本領。
2.學業與官宦。
1.由研究某一學科或某個學術領域的人組成的學術團體。如語言學會﹑物理學會等。
1.年級或班級的舊稱。
1.學種莊稼;務農。
1.舊時學校里監督﹑管理學生的人員。主管教育的部門中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督察的人員亦稱學監。
1.學習劍術。謂學習武藝。
1.猶學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