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指被殺的人。
2.指來歷不明的人。
1.泉名。在湖北省南部﹑長江南岸﹐鄰接湖南省。
1.指打麻將。因麻將牌多系竹制﹐故名。
1.吹奏竹制管樂器的樂工。
2.簀箉竹中的實。
1.亦稱"竹菰"。生在朽竹根節上的菌類。
2.《晉書.孟嘉傳》"桓溫問'聽妓﹐絲不如竹﹐竹不如肉﹐何謂也?'嘉答曰'漸近使之然。'"絲﹐弦樂;竹﹐管樂;肉﹐歌喉◇以"竹肉"泛指器樂與歌唱。
1.泛指器樂和聲樂。竹﹐管樂;肉﹐聲樂;絲﹐弦樂。
1.一種中藥。淡竹或苦竹莖﹐經除去綠色表層后﹐用刀刮出的帶狀物。能清熱除煩﹑和胃止嘔等。見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.木四.竹》。
1.鐘乳石的一種。見明李時珍《本草綱目.石三.石鐘乳》。
1.即竹肉。
1.一種用竹作骨架制成的傘。
1.臺灣民間婚俗﹐在新娘出嫁時所坐的轎或車前系以綠竹﹐稱為"竹掃"。
1.竹子的色澤。
1.竹編用具。底面多小孔﹐用以分離物的粗細。
1.舊時兒童練習寫字所用的竹板。
1.古代盛飯的竹器﹐容一斗二升﹐一說容五升。
1.即竹根蛇。
1.一種寄生在竹上的小蟲。
1.竹與石。
1.竹子所結的子實﹐形如小麥。也稱竹米。
2.即竹肉。
1.竹制的箭。
1.見"竹使符"。
1.漢時竹制的信符。右留京師﹐左與郡國。凡發兵用銅虎符﹐其馀征調用竹使符。
2.泛指地方官吏的印符。
3.借指州郡長官。
1.用竹條制的搔癢器物。一端成手爪形。又名不求人。
1.古代無紙﹐在竹簡上記事書寫◇人稱編綴成冊的竹簡為竹書。
1.用竹子作原料織成的布。
1.用竹疏布做的衣服。
1.在竹林穴居的野鼠﹐似家鼠而稍大﹐背部棕灰色﹐腹部灰色﹐四肢和尾短﹐食竹筍和地下莖。
1.古代紙的品種之一。
1.見"竹笠"。
1.竹林中的寺院。
1.用以盛放衣物書籍等的竹制盛器。
1.竹子豐茂的地區。
1.猶竹帛。多指史冊﹑書籍。
1.形容典籍豐富。
1.古代計算用的竹籌。
1.竹節上生的新枝。
1.亦作"竹筍"。
2.竹的芽﹑嫩莖。
1.在竹林中建造的房舍。喻幽靜的住所。
1.供躺臥用的竹制小床。
1.筍的別稱。
1.用竹子搭建的祭臺。道教用于祭祀。
1.用竹子燒制而成的一種黑色燃料。
1.用竹建造的廳堂。亦指竹林中的廳堂。
1.方言。猶言作天作地。形容無理取鬧。
1.猶竹徑。
1.竹林中的亭子。宋楊萬里有《又題寺后竹亭》詩"行盡空房忽畫闌﹐竹光和月入亭寒。"
2.用竹建造的亭子。
1.細竹枝。
1.見"竹筩"。
1.喻坦誠﹐無保留。
1.亦作"竹筒"。
2.竹制的管形盛器;竹管。
3.古代少數民族婦女的一種管狀飾物。
1.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政事》"﹝陶公﹞作荊州時﹐敕船官悉録鋸木屑﹐不限多少。咸不解此意◇正會﹐值積雪始晴﹐聽事前除雪后猶濕﹐于是悉用木屑覆之﹐都無所妨。官用竹皆令録厚頭﹐積之如山﹐后桓宣武伐蜀﹐裝船﹐悉以作釘。"后以"竹頭木屑"比喻可供利用的廢置之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