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清靜。
國家行政機關(guān)及其他由法律授權(quán)的組織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活動所實施的行為。其中,針對不特定的對象,制定和發(fā)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法律規(guī)范的行為,稱為抽象行政行為;針對特定的對象所實施的行為,稱為具體行政行為,如公安機關(guān)對某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等。
行政處吠行政處分的合稱。法律制裁的一種。在實施的機關(guān)和對象以及制裁的性質(zhì)、程序、方法等方面都不同于另外兩種法律制裁--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。
1.實行起來有成效。
1.實踐其所得到的認識。
2.公文術(shù)語。行文通知。
3.指通知事項的文書。
1.行步止息,猶言動和定。
2.偏指行動;活動。
3.猶言一舉一動。
4.行蹤。
1.猶行跡。足跡。
2.指行動的蹤跡。
1.到達。
1.隨意志行事。
1.猶行法。謂按法制行事。
1.普遍良好。
1.傳送烤肉。亦泛指宴會時上菜。
簡稱行省”。官署名。元代除京師附近地區(qū)直隸于中書省外,又于全國分設(shè)十一行中書省,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(gòu)。置丞相、平章等官掌地區(qū)政務(wù)。
1.航行中的船。
2.駕船航行。
1.行駛的車輛。
1.用朱筆在公文上圈押。
1.討伐。
2.殺戮。
1.古代出師時載在齋車中的隨軍神主。
2.主持行旅之事的人。
1.指一舉一動。
1.猶行家,專家。
1.指帶有篆書筆意的行書。
1.銀行﹑錢莊的并稱。
1.出遠門時所攜帶的衣物。
2.謂著軍服。
3.指軍服。
4.泛指出行時的服裝。
1.指舞隊行列。
1.旅費。
2.運費。
1.道路輜重。
〈方〉稱不喜愛的人或東西我不媳這~。
1.見"行蹤"。
1.指行進中的車馬。
1.行路;走動。
2.猶言入值辦事。清制,凡不屬于專設(shè)官職,調(diào)充某項職役的都用此稱。
3.北洋軍閥統(tǒng)治時期,以此稱額外派充的官。
1.確定罪罰。
1.勞作;作為。
1.行走或坐定。謂一舉一動。
明代書法家。字子愿,臨邑(今屬山東)人。萬歷進士,官至陜西行太仆卿。工書法,學(xué)王羲之,與米萬鐘、董其昌、張瑞圖并稱明末四大書家”。刻有《來禽館帖》,收王羲之《十七帖》等。有《來禽館集》。
1.形景。邢,通"形"。
1.宋代邢昺所作經(jīng)書之疏。宋真宗咸平二年(公元999年)邢昺奉詔撰《論語》﹑《孝經(jīng)》和《爾雅》諸疏,后世習(xí)稱"邢疏"。
1.《詩.衛(wèi)風(fēng).碩人》"邢侯之姨,譚公維私。"毛傳"妻之姊妹曰姨。"孔穎達疏"邢侯﹑譚公皆莊姜姊妹之夫,互言之耳。"指衛(wèi)莊公夫人莊姜◇因以"邢姨"稱高貴的夫人。
1.漢武帝同時寵幸邢夫人和尹夫人,不令兩人相見。尹請求見邢,帝許之,見后"乃低頭俯而泣,自痛其不如也"。見《史記.外戚世家》◇以"邢尹"謂互相嫉妒,避而不見。
1.同"邢尹"。
1.謂地理形勢有利。
2.指有利的地理形勢。
3.指形勢發(fā)展的有利時機。
1.在外力的作用下,固體的形狀或體積所發(fā)生的改變。基本的形變有拉伸形變﹑扭轉(zhuǎn)形變﹑變曲形變和剪切形變。
1.容貌儀表。
1.指制造假象來迷惑敵人的一種戰(zhàn)術(shù)。
1.即形天。
1.指人的形體和內(nèi)臟。
2.喻內(nèi)部秘密﹑內(nèi)情。
1.形容孤單。
1.校勘學(xué)術(shù)語。刻板﹑抄寫時因字形相似而歧出的錯誤字體。
1.亦省作"形上"。
2.無形;抽象。
3.指精神方面﹐心理上。
以孤立、靜止、片面的觀點即形而上學(xué)地看待世界事物的哲學(xué)學(xué)說。其特點是具有機械性、形而上學(xué)性、不徹底性。認為運動只有數(shù)量增減和場所變更,事物變化的原因在于外力推動;認識是人直觀的機械的反映;人的意志、動機在社會歷史中起決定作用。其典型形式是16~18世紀的機械唯物主義。在反對唯心主義和宗教神學(xué)的斗爭中起過重要作用。
1.亦省作"形下"。
2."形而上"的對稱。實在﹐具體。參見"形而上"。
1.舊指自然科學(xué)。參見"形而上學(xué)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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